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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“客户服务管理经理”资格培训
招生简章
一、证书背景
资格证书:
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》指出“ 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”。1994 年劳动部、人事部共同制定颁发了《职业资格证书规定》,按照国际惯例,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将取代我国传统人事管理模式。职业资格证书是政府认定颁发的“ 绿卡 ,是求职任职的主要依据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 69 条规定:“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,对规定的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”。
1992 年 6 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作出了《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》;
1995 年,党的第十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,“第三产业的兴旺发达,是现代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”;
2001 年,国务院出台了《“十五”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》;
2003 年初,党的“十六大”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服务业全面发展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方针;
2004 年 7 月,在第一届“中国国际服务业大会和展览会”上,中国政府向世界宣布将“高度重视服务业的发展”,并确立了将服务业从业人员比例从目前的 34% 提高到 56 %以上的近期目标。
2005 年初,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“客户服务”列为中国三大典型职业技术之一(客户服务、软件开发、数字控制)。并将“客户服务管理经理”作为岗位资格培训认证项目,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后,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指导中心颁发“客户服务管理经理”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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